攸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代表全体会议 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01-22 13:12:48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皮宇 | 作者:彭亮霞 罗武吉 胡李博 左振华 李青          浏览量:9520

▲会议现场

1月22日上午,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发展中心会议中心举行第二次代表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委书记李鹏程出席大会

▲县委副书记、县长武挪强出席大会

▲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长李乐方出席大会

▲县政协主席文毅出席大会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鹏程、武挪强、李乐方、冯杰、文毅、石红艺、李志伟、谭智敏、刘艳舞、李奇跃、彭永跃、王宜斌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大会主席团成员,在职在家的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老干部代表。

大会由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智敏主持。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295人,实到 270 人,符合法定人数。





冯杰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杰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冯杰说,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一年来,聚焦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我县人大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一年来,全体县人大代表铭记使命、牢记嘱托,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为奋力开创攸县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了智慧力量;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服务大局,圆满完成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攸县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冯杰提出: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站位与定位并重,忠诚担当的底色越来越鲜明;坚持民主与法治并济,制度优势的体现越来越显著;坚持监督与支持并行,助推发展的动能越来越强劲;坚持服务于保障并举,代表作用的发挥越来越充分;坚持强基与赋能并进,履职尽责的支撑越来越坚实。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紧盯“湘东明珠·幸福攸县”奋斗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攸县实践,高质量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推动“十五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就做好2026年人大工作,冯杰强调,要筑牢忠诚之本、凝聚民主之力、践行法治之道、强化监督之能、夯实履职之基,在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方向上更加坚定坚决,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更加走深走实,在推进法治攸县建设上更加见行见效,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更加有力有为,在深化“四个机关”建设上更加从严从实。




李程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上,攸县人民法院院长李程向大会作《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说,2025年,攸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八次会议精神和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对标“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贯彻“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切实为现代化新攸县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法治力量。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615件,审执结9573件,结案率90.18%,法官人均结案204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被省政府推介,审判管理、执行工作、先行调解等4项工作在省、市会议上进行典型发言,26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市级表彰。

2026年,攸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服务省“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推动“制造名城、幸福株洲”和“湘东明珠•幸福攸县”建设,继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攸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和保障。





刘北斗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上,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北斗向大会作《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他说,2025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单位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攸心和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获评湖南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获得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35项。

2026年,攸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建设“湘东明珠•幸福攸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审:刘洁琼丨二审:蔡晓雅丨三审:刘峰

监制:吴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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